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人防人的良好精神风貌,现制定我办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仪表形象
1、衣着整洁、大方。要讲究仪容仪表、注意个人外部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2、姿态自然、得体。在办公室不要随便躺卧,站姿、坐姿端正,无不雅举止,一举一动要体现文化修养。
3、男士不准留胡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男女皆不准留奇异发型。
4、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楼内、室内卫生。
二、言谈举止
1、言谈要文明。做到语言美,讲话要谦和礼貌,不要盛气凌人、乱打官腔。打电话要使用“您好、请稍候、麻烦您、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2、待人要热情。对来客要笑脸相迎、让座倒水、友好交谈,走时相送,重要客人要送到楼下。做到既主动热情、态度诚恳,又言行得体、落落大方。
3、办件要及时。在办理行政审批事件时,凡有证件、手续齐全的,要本着越快越好的原则,要说“请稍后,我马上给您办理”。
4、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同事之间见面要主动打招呼,以体现互相之间的尊重和热情,以实际行动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
5、机关工作人员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其他办公室也要先敲门,自觉养成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
三、外出工作
1、工作人员外出要请示分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领导外出应通知办公室。因工作到有关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并自觉遵守该单位的办事程序、规则。
2、外出工作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态度谦和,说话和气,不摆架子。对所到单位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尽快解决。
3、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无把握的不随便发表意见。不在外边谈论本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外出办理事务,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5、下基层检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吃住不搞特殊,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四、参加会议
1、参加单位内各种会议要提前5分钟到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2、开会时不要互相讲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接听电话,要将手机调到震动上,重要会议的内容要做好记录。
3、在市内或去外地参加会议须经领导批准,会前要有准备,会后要及时汇报,带回的会议材料要及时到办公室登记。
五、工作纪律
1、注意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理论道德修养。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大局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行为和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2、加强内部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为人正直坦荡,不计个人名利。
3、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上做到“七不”,即: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聚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不准在办公楼公共场所随便吸烟。
4、自觉遵守局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报,树立人防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