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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文明行为“十不准”
时间:
2015-08-26
来源:
焦作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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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准随地吐痰;
二、不准乱扔脏物;
三、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准乱贴乱挂;
五、不准踩折花木;
六、不准损坏公物;
七、不准打架骂人;
八、不准翻越栏杆;
九、不准乱放车辆;
十、不准违章行驶。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