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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文明行为“十不准”

时间:2015-08-26 来源:焦作市人防办

  一、不准随地吐痰;

  二、不准乱扔脏物;

  三、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准乱贴乱挂;

  五、不准踩折花木;

  六、不准损坏公物;

  七、不准打架骂人;

  八、不准翻越栏杆;

  九、不准乱放车辆;

  十、不准违章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