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群众身边的好人,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扎实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深入开展,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现将进一步做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推荐“中国好人榜”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 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或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推荐范围
凡符合评选标准的焦作籍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曾受到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或市以上主要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可优先推荐。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称号和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公民不再参与评选。
三、推荐要求
1、推荐材料包含: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一张标准照和五张生活照。同时,应注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其中一个类别。
2、候选人材料由候选人所在县市区文明办统一整理后,以电子版形式,报市文明办协调科。每个县市区每季度不少于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