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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9.18”警报统一鸣放的通知

时间:2015-09-09 来源:

各警报管理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9.18”警报鸣放活动的通知》(豫防办〔2015〕115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在9月18日上午组织防空警报鸣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

二、鸣放种类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鸣放2个周期,间隔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鸣放2个周期,间隔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鸣放1个周期;

4.每个警种间隔5分钟。

三、鸣放范围

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鸣放警报5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四、有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组织警报鸣放,是提高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国家人防办加强人防实战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二是做好设备检查,保证鸣放效果。各单位要做好警报发放系统的检查、维修和调试,确保“9.18”鸣响率达到100%,并于9月20日前上报警报鸣放情况。


(联系人:张淼联系电话:3569591转50030)


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