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程序,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当施工至一定部位时作为质量控制点部位(按监督计划书中规定),监理单位在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后提前书面通知质监站到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检查质量控制点位有:
1、工程地基验槽或桩基工程(基坑、桩位图资料齐全)
2、底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3、墙体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4、顶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5、主体结构验收(资料齐全)
6、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为方便各办事单位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我办将人防质量监督停检点验收细则发至我办官方网站。办事单位可登录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http://rfb.jiaozuo.gov.cn/)→办事指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查看到相关事项的办理材料、办理时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受理地点、服务电话、投诉机构、投诉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