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自2017年3月1日起,人防工程各停检点检查整改报告(含书面或图片、视频)一般以书面形式回复为准,但为减少偏远县(市)工程项目送达不便,整改到位后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可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焦作市人防办工程科邮箱:jzsrfbgck@163.com 。书面报告随后及时报市人防办工程科。(格式参见http://rfb.jiaozuo.gov.cn/2017/0216/113184.html)
凡要求限期整改而未提交整改报告者,不允许开展下一步施工或停止对下一停检点验收。违规者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