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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和质量监督权

时间:2017-05-27 来源:焦作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

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豫发【2017】10号文件的要求,经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将“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和质量监督权力下放到各县(市)。届时,市人防办将根据各县(市)实际,积极做好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参与人防工程主体和竣工两个环节的验收。

近期市人防办将组织召开全县(市)人防办主任、副主任、业务骨干座谈会,就权力下放前和下放后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