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进出道路、孔口、出入口、口部管理房等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与城市建设规划衔接,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在已建成的人民防空工程周边安排建设项目,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建设。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进出道路、孔口、出入口、口部管理房等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与城市建设规划衔接,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在已建成的人民防空工程周边安排建设项目,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建设。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