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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深化细化人防“放管服”改革工作

时间:2020-03-04 来源:省人防办

  2月27日,省人防办二级巡视员程新芳主持召开省人防办“放管服”改革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细化全省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推进人防审批服务便民化和营商环境优化作出人防贡献。省人防办“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人防法规政策“立改废释”,加快推进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积极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规定》《早期人防工程分类鉴定标准》《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等文件,为人防“放管服”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要持续提升人防政务服务效率效能。进一步梳理规范人防政务服务事项,能减尽减、能合尽合,细化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推进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化,除“网上不可办”事项外,省、市、县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网上办理深度达到四级标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零跑腿”。落实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等制度规定,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要扎实做好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明确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所需申报材料、标准要求,提升审图质量。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所需申报材料纳入施工许可申报材料清单,提高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效能。积极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人防部门纳入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联合验收”成员单位,确保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依法落实人防义务。

  会议强调,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人防监管质量水平。推动人防行政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有效汇聚共享监管信息,以管促用、以用促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问责,加快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提升监管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