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经202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12月25日,博爱县人防办集中传达学习《管理办法》,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并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郝红超同志就《管理办法》修订过程及条文做了解读。县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娟结合工作实践,从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概念入手,结合当前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工程审批管理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了辅导授课。
《管理办法》共36条,对人防工程规划、审批、建设、维护、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等诸环节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的职责,对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的4个条件,5个减免易地建设费改革的条件,处罚条款很具体,规定的都很具体,刚性。
通过集中学习,全办人员对《管理办法》有了全面清晰的认识,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管、维护管理和监管力度做出明确要求,为下一步更好地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