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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审批知识十问十答

时间:2022-03-02 来源:工程科

人防审批十问十答

1、新建项目怎样履行人防义务?已建项目怎么补办人防手续?

答:根据《关于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防〔2019〕80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2020〕第200号令)第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7%配建人防工程。具体设计条件以当地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为准。

如该项目整体(一般指整个地块)地面总建筑面积的7%小于1000平方米,符合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替代建设人防工程)条件,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如项目整体(一般指整个地块)地面总建筑面积的7%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必须设计建设人防工程(在已设计普通地下室的基础上,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增强设计后施工建设)。

    针对2020年1月1日已开工建设,但未办理人防手续的项目,一般情况需按照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的人防义务测绘计算表缴纳对应人防易地建设费后,人防部门方能出具《人防核实认可》手续(人防义务履行情况的最终手续)。

 

 

 

2、应建人防工程核算标准和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出具过人防手续或开工的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标准参考《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字〔2003〕第18号)中第八章有关内容核算应建人防工程面积;

2020年1月1日后新立项的项目,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2020〕第200号令)第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7%配建人防工程。

根据《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178号),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7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1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面积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计算。

 

3、易地建设费缴费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答:接到缴纳易地建设费电话通知后,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防窗口领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背面要求,就近到达任意一处指定的“焦作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大厅”,将该通知书交给税务工作人员,并领取《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并携带该凭证至你单位税务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缴纳业务。待缴纳完毕,至原办税服务大厅查询并领取《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将该票据或者证明交至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防窗口后,办理相关人防手续。


4、申请联合验收的楼栋下无人防工程,人防部门需要参与联合验收吗?

答:需要。人防部门参与联合验收的事项为出具人防核实意见,即申请联合验收的楼栋下有无人防工程和人防参与联合验收无直接关系。申请联合验收的楼栋需出具地面建筑测绘报告,根据地面建筑测绘报告核算该栋楼应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或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金额),然后对比项目实建人防工程面积(或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如果已履行人防义务则出具《人防核实认可文件》,该文件是针对地面建筑按楼栋出具,出具该文件后说明该楼栋人防已参与联合验收。

 

5、人防审批怎么网上办理?

答: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依次选择“焦作”、“焦作市人防办”,进入焦作市人防办政务服务主体,如需办理哪项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提交申请资料即可。在线办理需要提前注册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账号。

 

6、设计单位需要满足什么资质可以开展人防设计业务?

答: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业务,在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只需核查设计企业的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如果只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不具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不能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7、监理单位需要满足什么资质可以开展人防监理业务?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了人防工程设计资质、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认定事项,规定相关企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应资质即可开展相应人防业务。河南省人防办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1日起停止办理人防工程设计乙级、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监理企业取得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业务。企业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即不再审核监理单位的人防监理资质,只审核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人防监理资质。

 

8、人防“多规合一、联合审查”即人防设计方案审查手续怎样办理?

答:建设单位只需要将人防所需材料提交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起线上联审即可。建设工程的项目提供加盖设计单位和设计师章的提供规划总平面图、人防位置图(标明警报器安装位置)、人防工程设计总说明、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的PDF班图纸,人防掩蔽率要达到60%以上。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项目需要提供规划总平面图扫描件、经济指标明细表(加盖设计单位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申请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承诺书。

 

9、人防立项(设计条件核定)怎样办理?

答:在土地出让环节的地块招拍挂之前,市人防办已根据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出具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并将其纳入地块出让条件。如地块出让较早未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则建设单位可携带《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至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防窗口办理,也可以电话联系3568406,,并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电子版连同自己的联系方式一同发至电子邮箱:jzsrfbgck@163.com。待办理完毕可现场或通过网络领取《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特别的,工业项目需要完成《规划总平面图》(报规划审批待审稿)后,携带《规划总平面图》(报规划审批待审稿)或其电子版办理。

 

10、新拿地块存在老地道(早期人防工程)怎样处理?需要办理什么人防手续?

答:《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已纳入地块出让条件。凡在《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中告知地块存在老地道的项目,应在拿到地块后开展针对老地道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和专家评审。

如果质量检测和专家评审结果认为老地道已有安全隐患应予以报废,应按照“人防工程报废审批”相关要求,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如果质量检测和专家评审结果认为老地道无安全隐患应予以保留,建设单位应依据质量检测和专家评审结果开展相关建筑设计工作。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凡需要回填老地道的项目应按照“人防工程拆除审批”相关要求,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凡需要回填老地道的项目待完成“人防工程报废审批”或者“人防工程拆除审批”后,方可办理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即由人防部门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