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总体要求,将省政府和省人防办有关精神相结合,深入推进人防审批“放管服”改革,在确保守住法律底线之上,为企业办事提供最大便利而制定。
二、对全市人防部门审批的影响
由于本文件针对企业(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同步建设审批”主项下各审批子项都采用告知承诺书替代申请材料,这就需要人防部们在办理项目审批之前,就能够通过已出具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和《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对该项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掌握,且能确保该项目具备足量履行人防义务的能力和条件。
由于本文件涉及的告知承诺制属于先批后审、容缺后补模式。这就要求人防部门加强与市住建部门的沟通,确保项目能在承诺日期之前或最迟到期三个月内完成申请材料补充。人防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无充分正当理由确实无法按时完成申请材料补充的项目,人防部门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坚决撤销行政许可(即撤销该项目的“同步建设审批”),为后期执法扫清障碍。
三、对企业办事的影响
本文件出台执行后,极大的压缩了企业在办理人防手续“同步建设审批”主项下各审批子项时资料准备时长(仅准备承诺书即可),极大的方便了企业,帮助企业在审批关键节点(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但同时,如果企业出具承诺书人防部门审批通过后,企业未按照承诺日期或最迟到期三个月内完成申请材料补充。则要面临项目被撤销“同步建设审批”,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并遭遇部门联合惩戒的情况,直接影响企业公共信用,需要办事企业格外关注。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