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废止《焦作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防办,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
随着《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焦防办〔2021〕16号)已不适应当前焦作市人防建设需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该文件废止。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废止《焦作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废止《焦作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防办,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
随着《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焦防办〔2021〕16号)已不适应当前焦作市人防建设需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该文件废止。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废止《焦作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